書名:《辛普森案的啟示-美國的自由及其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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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達
出版社:時報出版
出版日期:2004年04月24日
這是作者「近距離看美國」三部曲的第一部。這裡有〈部份內容〉。
這不是一本法律專書-它並沒有紀錄辛普森案的每一吋細節;這也不是一本政治哲學書籍-它不是用艱深的學院用語寫成的。這本書,不妨看成是托克維爾《民主在美國》一書的續集:同樣都是從外國人的眼光來看美國,而且是由歷經文革的中國作者在美國生活後寫下的觀察心得。
為什麼要看美國?這當然不是為了研究有什麼誘因吸引我們的總統跟立委去取得美國居留權,是為要了解這個民主國家的政治生活的實況,回過頭來觀照台灣的政治生活,是否能更加符合民主的諸般價值。
全書分為十五個章節,以書信的形式談論美國憲法的前十條修正案,也就是習稱的「權利法案」。辛普森案佔去了本書後半的三分之一,因為它涉及大量司法體系運作的實況,以及其背後所蘊涵的、保護公民權利的思維。前半部份則廣泛討論關於擁槍、人身自由、以及言論自由。
作者在這本書中想要描述的,是這十條權利法案在美國的公眾生活落實的同時,美國社會所付出的代價,以及圍繞在「自由」與「代價」的激烈爭論,一如作者所言:『當權利與安全兩難時,處理和抉擇的複雜。甚至在安全的權衡下,自由如何被迫退讓,而(在此時)選擇和堅持自由是何等痛苦…特別是後來九一一事件發生(按:是書於1996年於中國出版),這樣的矛盾立刻變得尖銳而真實。』
然而作者對於美國人民在這方面的態度,也有令人印象深刻的描述:『美國人民對於立法與案例所涉及的公民權利問題的認真態度,展現出持久的頑強與理性的思索』,在『權利與安全的兩難』上,『自由』也是一種選擇,是在『了解其代價,測試過自己的承受力後,而作出的選擇』。如果不是一個可以理性思考,承擔責任的「個人」,要如何作出這種選擇呢?
這本書處處都透露著美國社會將「個人」置於何等地位,如同作者在最後一章〈他們都是美國人〉所提到的:『整個社會、法律到人們的習慣……都把個人意志的自由與個人的奮鬥視為高於一切……如果沒有個人意志的自由和個人生活的幸福,誰來奮鬥?若無大多數人的奮鬥,何來社會的繁榮?』
【這段話完全戳破國民黨宣傳的『經濟官僚神話』:創造台灣繁榮的,不是經濟官僚,更不是任用這些官僚的領導者,而是台灣人民自己!】
書中有許多的討論,都可以套用到台灣的當下的狀況,例如第四修正案,幾乎就是陳雲林來台期間,警方執法是否過當的討論基礎。但諷刺的是,這個社會的多數人似乎認為,政府是對的。『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財產不受無理搜查和扣押的權利,不得侵犯。除依據可能成立的理由,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證,並詳細說明搜查地點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發出搜查和扣押狀』這串話在他們的認知中,似乎不能在台灣類推適用。
【關於這個問題,請參考地圖會說話這篇〈走鋼索的民主〉。】
從主題的辛普森案,來檢視台灣的司法,實在有說不完的話題。FunP上面應該可以搜尋到成篇累牘的討論。懶惰如我只會問最簡單的問題:
『你認為被告的罪名成立嗎?
『那,你認為被告得到了公正的審判嗎?』
拿這兩個問題去問人,可能得到一陣沉默,也可能是含糊其辭的答案,也可能得到完全睜眼說瞎話的答案。這個問題裡的「被告」,可以代換成任何人,特別是在法務部次長已經預設前朝的官員都可能是貪污案被告的時候。
另一個問題在於,國家可以用龐大的財力與人力追訴這個被告,而被告如果不能享有合法權利的保護(例如美國憲法的第五號及第六號修正案),這樣真的符合法律的公平正義嗎?
作者提到,『美國人認為,只要侵犯公民權利的案件,發生在一個美國公民身上,就可能發生在自己身上』。具體一點說,有的人會企圖把前面兩個問題代入『陳水扁』,然後化約成『挺扁跟反扁』這種二分法,但如同曹長青指出來的,這種「挺」與「反」〈根本是假議題〉,『扁是否得到公平審判』更加『不是對涉嫌的貪污等違法行為的認同』。
今天陳水扁會被司法不公平的對待,明天任何人就有可能遭受一樣的待遇。但是在我遇到的對話者中,很多卻抱持完全相反的態度,也就是「別人發生的事,絕對不會發生在我身上」,態度樂觀地像是『感覺中國不會對我們射飛彈』的伯公一樣。我很佩服獨孤木兄還願意寫一篇〈長文〉來駁斥這種人。
這樣的人可能同樣也無法接受,所謂「人權」,是「人民」向「政府」主張的,是抵抗國家侵害的武器。他們也分不清楚『抗議的群眾攻擊警察造成人身危害』跟『警察執法過當侵犯人民權利』是兩個命題。這樣的程度卻硬要纏夾不清地混淆兩者,實在很難討論。
【關於這個題目,意識形態咖啡館這篇〈【館友投稿】總統應該為警察執法過當道歉〉底下的回應中,有許多先進發表精譬的見解,值得一看。】
言論自由則是書中前半段反覆強調的概念。作者也對這個觀念加以解釋:言論自由是「內容中性」的,它並不是為了追求真理,它甚至要排除真理,以防止個人或團體宣稱他們自己是唯一的真理,進而排除其他人發表言論的自由。
另一方面,言論自由也包含了「不能強迫別人接受」這個概念。以色情刊物為例,它是合法的,可以陳列的,但是書店不能讓不想看的人看到,也必須讓家長能預防小孩子看到,所以勢必要作出區隔。這其實也是一種對個人選擇的自由的尊重-想看的人知道要去哪裡看,不看的人可以選擇遠離,不要看到自己不願意看到的事物。
當我看到某個知名部落格,三天兩頭就有滿嘴污言穢語的人去鬧事,然後還嗆聲格主說『你砍留言就是侵犯言論自由』。然而這個沒禮貌的傢伙沒有想過,他的言論自由不可以侵犯到不想看他留言的人,包括格主在內。那傢伙可以不要去,但不能去了還留垃圾在人家家裡。在別人的權利範圍內,格主當然可以排除這種侵害。
看完這本書,抬頭看現在的社會,多數人認為只是『少數人在破壞』,而縱容政府用草率的方法來應對這些所謂「少數人」,這已經隱含了對公民權利的威脅。正如作者所言:『在一定的氣候下,無視公民權、踐踏公民權的細菌就會突然蔓延,危及每一個個人。』
很不幸的是,現在的台灣已經開始出現這樣的氣候了,就像吾友哈比爸寫的這篇〈台灣會恢復一黨制嗎?〉。甚至連馬英九的老師都注意到這個問題,公開投書「提醒」馬英九了【請參考MJ:簡單讀英文.〈馬英九的難題:哈佛恩師投書國際媒體 很挺野草莓訴求喔(還叫你趕快修改羈押條文)〉】。
生活在台灣的人民,能不慎乎!
台灣的媒體喜歡從網路論壇「取材」,今天水果報竟然順便抄到了對面某網站看盜版《海角七号》,然後把它批的一無是處,不曉得水果報是不是想刻意挑起些什麼。
水果報引用的那個網站其實大有問題【請見懶人包】。當然,我也看到在批踢踢電影版有人澄清,《海角七号》在新浪網的影評,並不算太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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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在意識形態咖啡館的留言版則看到另一篇評論文,其實我想探究一些很有趣的心態。
這個中國作者很明顯地瞧不起台灣的人日常生活用語,所謂「方言」在他們眼裡都沒價值(就跟他們蔑稱台灣人是「台巴子」一樣),應該多用些「普通話」。
不知怎地,我好像看到台灣某一群人,認為要用文言文才「高雅」,才能提升語文水準。如果減少了文言文,好像就是世界末日一樣。
施淑青的小說《行過洛津》裡,從中國渡海來台的官員也認為,地方流行的戲曲〈荔鏡記〉,也是「用語鄙俚」、「傷風敗俗」,硬是要把原來的劇本照他的意思改成「潔本」,『編出一齣符合教化的道德戲曲』,以符合士大夫那套「教忠教孝」的道德價值觀。
其實這一套搬到現代來,已經行不通了,偏偏台灣有一群老人家,他們卻依舊堅持要用這一套來教育下一代,更令人驚異的是,他們的觀點跟當下的中國網民竟如此相似,如果中國網民的評論完全是不著邊際的發言,這些老人家的主張是不是也和台灣社會的日常生活脫離太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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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電影本身,中國人實在沒什麼立場去笑《海角七号》,這種電影,現在的中國很難拍出來的,原因無他:中國導演沒辦法在電影裡呈現「人」,只好轉而追求「藝術」,這樣的電影,畫面好看,壯觀,如此而已,內容空洞得很,張藝謀是最明顯的例子。
拍給人看的電影就不能離人太遠,這些年幾部大卡司大作品,幾乎都是古裝。我認為「古裝」的意義在於脫離現實,在另一個時空說故事。也許這些導演都想要在一個架空的環境中表達他們的想法,縱是如此,若觀眾沒有「感同身受」,那麼電腦砸出來的特效還不如七封情書讓人來得回味無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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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角七号》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其實是主席。台灣電影的政治人物,通常都只會強調他們重視利益的嘴臉,或者在某些片中變成聖人。《海角七号》裡,初看主席會認為他的確很像平常我們會遇到的草根政客。接下來的劇情,我在電影裡看到一個「人」。過去的電影只描述政治人物「是這樣」,而魏導走出了第一步,開始著墨「為什麼他會這樣做」。
魏導找馬如龍來演真是選對人,他的演技渾然天成,成功扮演一個滿腦子想法,又不確定怎麼做比較好,只好憑著熱血往前衝的草根政客。另一方面,他又是一個想關懷阿嘉,卻也不知道怎麼開始的笨拙繼父。就是多了「人」這個因素,這樣的角色才鮮活起來。
從1989年的悲情城市到現在,台灣的電影又跨出了一步。相較之下,中國還沒有拍出屬於他們的『悲情城市』,文革不能碰,六四不能碰。要找一個出發點,直抵有彩虹的角落,只怕又是下一個世紀的事情--說不定永遠是「下個世紀的目標」。
【相關閱讀】
RuRu said....〈海角七號 CAPE NO.7 / 特寫代表會主席〉木菟咖啡.〈非典型紀行─美國西北2008(02)誰在那裡看電影〉
弟說,看到最後,覺得有點悶,我可以理解。
電影會給人這樣的感覺,從我稀少的經驗可以歸納出兩個原因:一個是導演的手法。不過在《囧男孩》裡,雖然偶然跟動畫穿插,節奏跳躍,但電影院的笑聲證明導演的功力沒有問題。
另一個可能是:電影所要表達的主題,本來就是那麼悶。
當初宜蘭辦國際童玩節,因為不分中外,人皆有童年,都有一部兒時記趣。而《囧男孩》裡也有許多似曾相識的童年往事:調皮搗蛋、偷偷喜歡某個女生、大聲嬉鬧,然後一定會遇到的黑心柑仔店老闆──時代在進步,電影裡變成扭蛋店。那個店長演得非常傳神,很容易就讓人想起當年,而且明知那間店很黑,可是他的玩具永遠最新最帥,一咬牙,還是呼朋引伴去了。
劇中的轉折是那個卡達天王,我想大部份小男孩都寧願要那隻帥氣的機器人,也不見得想要那三千元--特別是大人們通常不會拿走卡達天王,可是會拿走那三千元。
然而,一號的一隻腳顯然已經踏進「異次元」了,他知道三千元可以實現的不只是那隻機器人,但二號的反應讓他愕然,而另一隻腳還沒踏進去的一號,選擇了小孩子的解決方式,然後,完全進入了異次元,再也回不來了。
導演一路鋪陳過來,前面的歡樂到這裡的轉變,一以貫之的就是那句對白:
「去了異次元,變成大人之後,就再也回不來了。
「那,你還要去嗎?」
《囧男孩》的票房沒有比《海角七號》好,我猜想原因就在這裡:《海角七號》雖然有挫折,但是總會站起來,面向彩虹。《囧男孩》雖然留下了Happy Ending的想像空間,但卻描述了「成長」背後那份不可逆的惘然,那是深刻到骨子裡,甚至讓人們不太願意去面對的。
我想起在二次元世界裡,有的作者也是這樣的:明明他的創作題材是老少咸宜的東西,但如果挖得深一點,會發現其實他骨子裡根本是黑的。漫畫之神手塚治虫,很多人覺得他的怪醫黑傑克好看,可是把黑傑克轉一轉,就會變成白色巨塔。小叮噹的作者之一藤子.F.不二雄的異色短篇集,內容也是沉重得要命。
甚至宮崎駿,每個人都可以藉口說看過他的作品證明自己喜歡動畫,不過有幾個人知道,這老頭其實黑到不能再黑──很多人掛在嘴邊的說他有多愛看的《龍貓》、《風之谷》等等,其實反映的是對人類文明的反感與絕望,直到《千與千尋的神隱》,他才重新正視「愛」與「勇氣」這些價值。他帶給兒童歡樂?恐怕這不是他的真意吧(抖)
也許哪一天,楊雅喆導演可以向這三位「大師」看齊,不過台灣觀眾能不能接受那種表面光明骨子裡卻很黑的作品呢~
【相關連結】
◎〈囧男孩官方部落格〉
◎不知道藤子.F.不二雄的異色短篇集的,請看〈旭日之丘〉的介紹。
書名:遺物整理商看見了
作者:吉田太一
譯者:張佳雯
出版社:先覺
出版日期:2007年09月28日
語言:繁體中文/ISBN:9789861340937
裝訂:平裝
圖片取自博客來。
「叔叔,你們在做什麼?」往生者的孫子問。
「在幫死去的爺爺整理東西。」我回答。
小男孩露出燦爛的神情:
「叔叔,你們是幫忙搬家到天國的人呢!」─第46話
你的珍藏哪天會變成「遺物」呢?答案大概只有神知道了。─第35話
如果在大學裡有跟生命或生死學有關的通識課,這本書是相當好的參考資料,或者是以這本書的讀書心得為作業之類的。
用「遺物」來描繪死亡風景的書,我是第一次看過。以「故事」的形式來呈現,更能免於落入那種暢銷勵志書講大道理的俗套;而且像這種比較沉重的話題,用講故事的方式比較能夠引起讀者的共鳴-就像是用歷史藉古喻今一般。
剛開始看會覺得故事好短。不過這本書只是從遺物來說故事,講得太詳細的話就變成刑案實錄,甚至變成玫瑰青光眼之類的妄想劇。從四十六件個案中的遺物拼湊出來的故事,可說是開啟讀者對「死亡」的想像的另一條途徑。
從小到大,傳統教育告訴我們秦始皇是壞人,不可以學他。可是在面對死亡這件事,大多數人都變成秦始皇,不願意聽到。當然,這是人之常情,就像有的時候我們無法對太小的孩子解釋為什麼某個人「不見了」。或者,長者們常常會說,「你們還年輕,還不用考慮這件事」。
只是想到一開始引用的『你的珍藏哪天會變成「遺物」呢?』,那麼一個人要到什麼時候才有機會接觸「死亡」這件事?
會看這本書是從批踢踢的希洽版看來的,當初同好們在討論的就是哪一天過世後,「慎終追遠.請燒火鳳」之類的還是小事,滿坑滿谷的漫畫輕小說DVD硬碟人偶糟糕物要怎麼辦。
我記得以之前某日本台播出的節目〈「開運!なんでも鑑定団」〉,每個上節目的收藏品背後都有一段故事,其中一類是長輩過世留下來的遺物,委託人覺得放在家裡礙事,又不知道它的價值,希望能鑑定以便處理;或是委託人知道它很有價值,但是沒有興趣,只好割愛給有能力保管的人。節目上多半是藝術品,或是有市場價值的物品,只是像一般人,大概是書或照片或衣服等。或是像我等ACG同好的收藏,甚至是書中出現兩次的,社會一樣不敢公開講的『清新.專業.健康』的特殊嗜好。最後往往還是「處理」掉了。
雖然世俗之論是勸人不要太執著,反正生不帶來死不帶去。不過應該不是人人都這麼瀟灑,早點想想不見得是壞事。
像作者這樣面對「死亡」的人,碰觸的是一般人很少接觸的部分,書中也提出了一些他自己的觀察,例如「孤獨死」的人日漸增加,今天剛好看到NHK報導,日本七十五歲以上人口已經佔了人口數的一成,六十五歲以上人口則是佔了百分之二十二,不論是比例或總數都創下歷史新高。
這樣的問題台灣也要面對的,希望政府要有作為是一回事(作者在書中很強調這一點),但這本書能讓多一點人注意到,並且有所準備,也是功德一件了。
從王毓雅導演打算籌資拍《台灣總統的故事》,可能請蕭薔演周美青的消息開始,最近又有風聲說打算學《阿扁與阿珍》一樣來個《阿九與阿青》的肥皂劇。甚至連時報周刊都傳出星爺要插一腳的消息。這一連串新聞拼湊起來,真的好像馬.上就可以拚經濟,還可以挽救低迷已久的電影市場,馬總統真是比神還神。
只是不管怎麼拍,馬英九本人是沒有戲的。作為一個總統,他不像李登輝經歷過解嚴到民主化的驚濤駭浪,也不像陳水扁三級貧戶出身,從黨外律師到當選總統。馬英九的人生很蒼白:黨工之子,一路順遂的求學,進入官場,當選總統……馬.的人生是已經走在別人安排好的道路上。這種東西,親藍電子媒體過去一個月的鬼打牆累積的份量拿出來剪一剪應該就夠了,還需要大費周章拍電影嗎。
至於周美青,左看右看就是個事業有成的職業婦女。一個(廣義上的)女強人,一個白面書生,這種組合拿來寫三流言情小說還嫌貧乏,要把它拍成電影,我不認為台灣導演有這種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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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政治電影,在國民黨時代頂多就是像《英烈千秋》那種拿來灌輸黨國價值的社會化工具。到了侯孝賢的《悲情城市》,還有萬仁的《超級大國民》,都顯得非常的灰暗、沉重。以前不懂為什麼會這樣,後來才知道這不是導演的問題,而是那個題材就是這麼重。對照的例子就是《晚安,祝好運》(Good night, and Good Luck),就算喬治克魯尼自導自演,整部片還是悶的要死,原因無他,因為麥卡錫時代的政治氛圍就是這麼鬱悶。

(熟男代表。其實他的政治電影不只這齣。)
就算把範圍放大一點,台灣有能力處理公共議題的導演,恐怕也已經沒有了。就算是李安,他也沒拍過政治題材的電影。而且不只是台灣,整個華語界的導演在政治題材上的表現,簡直是貧乏到了極點。最明顯的例證就是華語古裝電影大行其道,因為古裝戲可以迴避公共議題涉及的「環境」問題。像《英雄》,不過是畫面很美的樣版戲;而《投名狀》人人都讚好,可是它就是全力描寫三個人的互動,至於那個「環境」的本身,只是背景而已。
華語電影很喜歡描述角色內在的掙扎與衝突,擴大到兩個人之間的糾葛還可以,如果涉及一大群人,就乏力了。更重要的是,導演全力演內心戲,但是劇中人所處的「環境」,導演們都自動跳過去了。如果導演的目標是「探索人性」,卻又割斷了人與環境的聯繫,這樣的電影,就只是讓演員在鏡頭前獨白而已。
如果有導演真的打算把馬英九的故事搬上螢幕,我很懷疑會不會只是在拍一個政治人物望著電視上的洪水、報紙裡的人球,內心不斷重複著抱歉與懺悔的獨白,越掙扎官越大。如果真的拍成這樣,這種電影的內涵是跟《英烈千秋》有什麼差別?還不如真的把新聞畫面剪一剪拍個宣傳紀錄片就好哩!
【延伸閱讀】
陳凱劭的BLOG..〈「色,戒」的真實面〉